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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宁市外办制定十项制度服务涉外企业
发布日期:2021-11-18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
为进一步服务济宁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,维护企业海外安全利益,践行“外事为民”理念,强化“外事惠企”意识,提高服务发展能力,市外办制定服务涉外企业十项制度。

一、建立“服务企业直通车”制度。县级干部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分别联系1家涉外企业(各外商投资企业、海外投资企业)作为直接服务企业,开展“保姆式”服务。

二、建立24小时服务企业热线。依托市外办值班电话(2348660),24小时服务企业有关外事需求,积极应对企业提出的问题。

三、建立走访调研制度。每位县级干部、科室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到联系企业走访调研1次,了解企业外事需求,帮助解决或反映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,并完善工作机制。

四、建立因公出国审批绿色通道。对我市国家级开发区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出国开展“双招双引”活动,在市外办内部审批实行“当日办结制”。

五、建立外国人来华邀请服务专员制度。对企业生产经营急需来华工作的,服务专员靠前指导,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下,利用好国家“快捷通道”渠道,只要准备好办理程序中上级要求的必需材料,以最优效率落实。

六、建立骨干企业疫情防控指导制度。定期走访在我市工作的外国人,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;对海外投资、施工企业员工批量返回的,主动上门,精准指导,制定疫情防控方案。

七、建立海外安全利益保护机制。会同有关部门,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,定期分析研判措施,用好“济宁市海外领事保护培训基地”,加强领事保护宣传,维护好我市海外企业和人员安全及切身利益。

八、建立在济外国人正向激励制度。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,特别是在招商引资、招才引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,依据县市区和部门单位的建议,及时采取提请市政府授予“济宁市荣誉市民”等激励措施。

九、建立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帮办制度。加大宣传推介力度,主动上门,精准指导企业提高申办质量,积极争取上级支持,为我市企业人员更便捷走出“国门”做好服务。

十、建立外事服务回访制度。确定专人对市外办所有业务全面进行回访调查,对服务态度、工作质量、办事效率等进行了解,进一步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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