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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
发布日期:2023-02-07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》(下称公约)的宗旨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。公约于2001年5月22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通过,2004年5月17日生效。截至2022年6月7日,共有185个缔约方。中国于2004年8月13日递交批准书,同年11月11日公约对中国生效。公约适用于香港、澳门特区。


来源:外交部网站(https://www.mfa.gov.cn/web/ziliao_674904/tytj_674911/tyfg_674913/201410/t20141016_7949711.shtml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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